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修订)》(乐师院学〔2025〕27号)及《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定细则》等文件规定,我院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专业/年级)评议、学院审查推荐,报学院党政联系会审议通过,现将拟推荐名单公示,详情见附件。
根据学校通知和要求,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以及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重复兼得,且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的名额是全差额两种模式,在原拟推荐国家奖学金人选魏婕、校长奖学金人选邓木兰,参加本年度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校级竞选,如竞选成功,则按国家励志奖学金排序依次替补名额推荐。
一、公示时间
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6日
二、异议反馈
公示期间,若对拟推荐名单有异议,请实名通过书面或当面形式向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反映内容须客观真实,并附相关佐证材料(以便核查)。
联系方式: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0833-2108800
学校学生资助中心(监督电话):0833-2277067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2025年10月13日